党员风采 
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于翠红
2015-03-31 00:00  

于翠红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作为一名具有16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于翠红同志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不断提升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在教学管理岗位、日常政治理论学习、党的先进性教育、争先创优活动中都较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与同事相处时,总是以“与人为善”的心态来对待每一个人,把党组织的温暖通过自己的行动传输给每一位同事,用自己的言行感召周围的同志,让“中共党员”这一光荣称号在自己身上闪耀发光。由于工作热情饱满、工作作风扎实、实际业绩突出,分别在2006年和201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90年)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党的创新理论的宣讲者、传播者,于翠红同志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心于自己的岗位职责,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做出了显著成绩。她深知自己责任重大,多年来一直承担了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同时从未放松业务学习与积累,从未忽视打牢学术功底。多年来主讲多门本专科课程和研究生课程,授课过程中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形成了较强的教学能力,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师生共同反映教学效果良好。多次年终考核为“优秀”。

作为课程负责人,于翠红同志组织领导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校、自治区两级“精品”课申报、建设、验收工作,为课程建设和改革做了许多具体的工作,为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做出了贡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已于2010年和2011年通过学校专家组和自治区两级鉴定验收,被授予“校级精品课”和“自治区级精品课”称号。

作为教研室主任,于翠红同志认真做好德育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带出了一个富有朝气、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优秀教学团队。团队团结协作,老中青传帮带,发挥集体优势,有效利用合理的知识结构,最大限度地挖掘现有的人力、智力、学术、信息资源,为提高教育教学效果服务。在2006年和2010年两度被评为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在2006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评建”工作中,由于业绩突出,被授予“本科教学评建”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在于翠红同志的带领下,德育教学团队以对德育教学的执着与热爱,凭着人文功底与对事业的执着,领会党中央和国家教委对课程的改革和建设的思路,体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点,边教学,边总结,边改进,积累点点滴滴的创意,推进课程的建设与提高。大家在教学过程中的体会与研究,形成了多项省级及校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以科研促教学,大胆尝试,锐意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年来发表教改科研论文多篇,指导了教学实践,提高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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