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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哪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国外召开?
2015-03-31 14:18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开始走上了独立领导中国革命的道路。在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以及革命性质、对象、动力、前途等关系革命成败的重大问题上,迫切需要召开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认真加以解决。由于国内当时正处在极为严重的白色恐怖中,难以找到安全的开会地点,加上1928年春夏间将相继在莫斯科召开赤色职工第四次大会、共产国际第六次大会和少共国际第五次大会,考虑到届时中国共产党都将派代表出席这几个大会,而且中共中央也迫切希望能够得到共产国际的及时指导,遂决定党的六大在莫斯科召开。经共产国际同意,中共中央决定李维汉、任弼时留守,负责中央日常工作,邓小平为留守中央秘书长。1928年4月下旬起,瞿秋白、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和100多位参加六大的代表相继分批秘密前往莫斯科。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42人,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代表为84人。瞿秋白代表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作《中国革命与共产党》的政治报告,周恩来作了组织报告和军事报告,李立三作了农民问题报告,向忠发作了职工运动报告,布哈林代表共产国际作了《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政治、军事、组织、苏维埃政权、农民、土地、职工、宣传、民族、妇女、青年团等问题的决议,以及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党章》,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六大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和历史条件下召开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尽管由于历史发展的局限性,党的六大对中国革命的特点、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中国革命的敌人、党的工作重心等问题认识不足,但是大会认真总结了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经验教训,对有关中国革命的一系列存在严重争论的根本问题,作出了基本正确的回答,对克服党内存在的“左倾”情绪,实现工作的转变,对中国革命的复兴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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